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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廉政建设“三步曲” 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

发布日期:2013-12-16  点击量:

北京市商业学校、祥龙公司党(干)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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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2


唱响廉政建设“三步曲” 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校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突出狠抓廉政教育“三步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注重边学边改边建,将廉洁从政教育与权力风险防控和建章立制紧密结合。活动突出了特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开展廉政文化教育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学校将廉政文化教育作为转变作风的一个重要内容,紧抓不放。采取不同方式,重点对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六条禁令、北京市委15条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了反复学习教育,确保条条红线记心间。同时,学校还组织师生党员观看了主题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和廉政建设展,通过教育和感悟,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对廉政建设的感观认识。开展了商业优良传统文化的整理与编撰工作,从艰苦创业的办学历程中对艰苦奋斗精神和优良作风进行挖掘、提炼和弘扬。许多师生从中感到心灵的洗涤和震撼,纷纷表示要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务必”的要求。

二、    出台廉政规章制度

 为确保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到处,学校党委研究出台了“十个严禁”:1.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纪念品。2.严禁超标准接待。3.严禁未经批准开支或超预算定额开支。4.严禁非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购物或召开会议。5.严禁使用大额现金,严格实行公务卡制度。6.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贺卡、台历等。7.严禁违规发放物品(钱物)。8.严禁超规格配备物品、用车、用办公室。9.严禁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学校物品)、公物私用或浪费公共资源。10.严禁私自联系会议、出差、培训,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同时,学校正进一步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确保上级精神能够在学校得到细化落实。

三、    做好重点人员防控

 在做好学习教育、出台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学校还把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作为防控重点,抓紧抓实。坚持领导带头,进一步规范“三公”费用,进一步落实七项费用监控和“一支笔”。坚持党委书记亲自负责,先后多个波次组织对党办、校办、财务、国资、总务、学生处、招生就业、培训等重要部分的领导进行集体谈话教育,讲清原则要求,明确制度规定,提出具体要求。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坚持制度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确保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全时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学校设立了由校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内部牵制、岗位分离”的原则,优化权力配置,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分解落实防控责任,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预防腐败预警处置机制,强化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制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 祥龙公司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

发: 各党支部、系、部、处室

北京市商业学校、祥龙公司党(干)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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