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制定和有效实施了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
2. 遵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办学行为规范,近年来在各项办学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学生资助和校企合作等工作中未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3. 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战略思维和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4. 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规范的教学管理、预算管理、学籍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5. 校园占地面积一般不少于100亩,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7万平方米(生均20平方米);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6. 各专业均具有教学必须的校内实训场所和设备设施,设备总值不低于1500万元(生均5000元);各专业均建立了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课开出率达95%以上;具有省级以上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
7.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生师比为16:1~20:1;从行业企业聘任的教师占专任教师10%~25%,“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80%以上;专任教师(除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占5%以上,正式聘任高级职称的占25%以上。
8.数字化校园建设基础良好。建有功能齐全和运行流畅的校园网,便捷高效的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有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教学平台和试题库平台;计算机数量满足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主要教学场所均配备了必要的多媒体设备;骨干专业的主干课程配有数字化教学资源。
9. 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和有效的合作办学机制。各专业都开展了校企合作办学工作,骨干专业校企合作成效显著;“订单培养”有较大规模;积极参与或牵头开展集团化办学。
10. 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完善;积极落实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政策,帮助学生获得相应报酬。
11. 建立了聘任企业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任教的机制;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管理者参与学校建设、教学和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立了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
12. 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积极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的职业培训以及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
13.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创新德育内容、方法和途径;组织保障有力,管理机制健全,德育工作队伍素质高;校风校纪好。
14. 主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用人需求,形成了对接产业、企业、岗位的专业建设和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骨干专业建设成效明显,有2个省级以上示范(重点)专业。
15. 有效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专业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近三年来,毕业生“双证书”取证率达90%以上。
16. 建立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形成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新岗位的校本课程,建立了教材开发、应用和更新机制。
17. 建立了教师队伍长效建设机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落实了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18. 近三年来,年均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原则上达5000人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建立了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就业质量较高。
19. 学校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社会声誉高,已成为相关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和输送基地,骨干、示范和引领作用突出。
20. 近年来,学校获得过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学生在相关专业领域技能大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