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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 发挥“统计信用单位”示范作用--昌平区统计局来校复评“统计信用单位”

发布日期:2013-09-28  来源: 点击量: 图片作者: 图片数:

为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引导区域内统计调查单位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统计信用环境,昌平区于2011年开展了“统计信用单位”评选工作,学校荣获 “统计信用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六家首批信用单位之一。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续评。

925下午,昌平区统计局副局长朱文杰一行四人评审小组来到学校复评“统计信用单位”。校长侯光、校长助理殷大勇、综合办主任张瑜、副主任李静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复评会议。

侯光校长介绍学校基本情况

侯光校长首先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这两年来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的成果及取得的荣誉。让评审人员对学校有一个整体的、全面的认识。紧接着,侯光校长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这两年的统计工作情况作了汇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统计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主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主任;统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计工作委员会成立秘书处,秘书处由各系部处室相关人员组成,形成学校上下、部门之间合力争创统计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修订完善制度,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新修订的制度,从统计工作的组织和职责、统计职权、统计调查程序、统计报表收集、审核、数据质量评估、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咨询、统计人员、数据质量控制、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通过制度完善,使统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执行过程中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强检查指导,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保障学校各项统计任务的贯彻和落实,维护统计工作程序,学校统计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统计工作检查,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抽样调查、核对资料等方式进行。四是强化岗位考核,落实统计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了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确定相关部门负责人既要抓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同时,还要保证统计工作质量。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总结、考核、评比中。这些有特色、亮点的有效措施保障了学校统计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随后,评审人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查看了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培训情况等相关档案资料。查阅后,评审人员对学校的统计工作纷纷表示肯定。朱文杰副局长对整个评审工作做了总结,他指出学校的统计工作不论是组织机构、制度保障、档案规范等方方面面都很完善。随着学校自身的快速发展,统计不仅是一项任务,更是自身发展的需求。他提出,学校应当对统计人员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素质定期开展培训,保证统计工作真正适应学校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建设一流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评审小组还参观了学校示范校成果展并给予高度评价。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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