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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5级全体新生麻风腮疫苗接种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6  来源: 点击量: 图片作者: 图片数:

2015级全体新生麻风腮疫苗接种通知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平区关于开展2015年大、中专在校学生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10月19日为2015级全体新生接种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疫苗费用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收取,每支88元(从体检费用中扣除)。接种知情同意书将于本周五(10月16日)发放给学生,请家长在认真阅读不良反应、接种禁忌等注意事项后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学生处、总务处

2015年10月12日

附:

昌平区关于开展2015年大、中专在校学生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昌平区内各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及各民办大、中专院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大中专院校进京新生应接种麻疹疫苗,同时,风疹也是大中专院校易发传染病,为继续控制本地区大中专院校麻疹、风疹疫情,现定于2015年9-10月开展在校大中专学生麻风腮疫苗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1、2015年入学新生;

2、既往五年内未接种过麻风腮疫苗者。

二、接种禁忌症:

1、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患者和发热者。

2、已知对疫苗所含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有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6、疫苗说明书提到的其他禁忌情况。

三、接种率指标:以学校为单位接种率应≥95%,以便形成有效的群体免疫屏障,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四、接种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有关规定购进和使用疫苗,保证疫苗质量及安全接种。

五、疫苗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规定执行。

六、接种时间:每年9月—10月完成接种,按接种报表要求完成接种情况上报工作。

七、接种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合格资质的属地免疫预防门诊负责,请各学校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与属地免疫预防门诊联系,按时完成接种工作。

八、接种时做好登记,所有受种者必须在接种告知单上签字。

各接种单位与学校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北京市免疫规划工作范围的要求开展接种工作,接种前开展细致、详实的宣传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本次接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接种过程中接种单位要严格掌握禁忌症,保证接种质量,杜绝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与处置。

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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