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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业学校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接种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9  来源: 点击量: 图片作者: 图片数: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平区关于开展大、中专在校学生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我校将于10302014届全体新生接种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疫苗费用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每支88元(已从体检费用中扣除)。接种知情同意书已于本周五(1024)发放给学生,请家长在认真阅读不良反应、接种禁忌等注意事项后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总务处、学生处

20141022

附:

昌平区关于开展大、中专在校学生

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昌平区内各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及各民办大、中专院校和各接种单位:

按照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大中专院校进京新生应接种麻疹疫苗,同时风疹也是大中专院校易发传染病,为持续控制我区大中专院校麻疹、风疹疫情,特印发《昌平区关于开展大、中专在校学生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接种对象

1、外地进京新生;

2、大、中专在校五年内未接种过麻风腮疫苗的学生。

二、接种禁忌症:

1、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患者和发热者。

2、已知对疫苗所含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有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6、疫苗说明书提到的其他禁忌情况。

三、接种率指标:以学校为单位接种率应≥95%,以便形成有效的群体免疫屏障,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四、接种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有关规定购进和使用疫苗,保证疫苗质量及安全接种。

五、疫苗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规定执行。

六、接种时间:每年9月—10月完成。

七、接种工作由区卫生局指定的具备合格资质的属地免疫预防门诊负责,请各学校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与属地免疫预防门诊联系,按时完成接种工作。

八、接种时做好登记,所有受种者必须在接种告知单上签字。

各接种单位与学校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北京市免疫规划工作范围的要求开展接种工作,接种前开展细致、详实的宣传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本次接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接种过程中接种单位要严格掌握禁忌症,保证接种质量,杜绝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与处置。

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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