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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校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暨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13  来源: 点击量: 图片作者: 图片数:

北京市商业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暨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通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我校始终坚持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关爱学生健康,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特将教育部、卫生部、市教委、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以及学校采取的相关措施,告知家长,请家长仔细阅读,并配合执行。

一、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甲流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

(一)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

1.所有学校必须开展晨午体温检测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要求学校加强校内环境消毒。

3.要求学校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高校及中专学校国庆节后甲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1、对被检测出体温超过37.5度或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立即要求其及时就医治疗、回家休息观察,七日后方可返校。该生如要求在7日内提前返校学习,需持有医疗机构的甲型流感病毒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校;

2、学生居家观察治疗七日后返校时,如果仍然被检测出体温超过37.5度,或有流感样症状,需继续回家居家观察治疗,三日后身体健康恢复正常可返校学习,如仍不正常者需继续居家观察治疗,直至身体健康恢复正常才能返校学习。

二、我校关于做好甲流防控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1、我校采取早、中、晚一日三检的体温检测及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全校学生体温情况;

2、医务室设立发热门诊,备有足够治疗感冒药品,为发热学生免费发放口罩;

3、要求体温超过37.5度的同学立刻回家自行观察七天;

4、如果当日不能回家的同学,学校设有专门的观察室;

5、学校公寓及教室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并坚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

三、对学生家长的要求

1、严格遵守并执行学校关于甲流防控相关制度、要求,特别是坚持做到如实、主动上报每日早、中、晚体温检测结果;

2、根据市教委、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要求,凡体温超过37.5度的学生,应回家自我观察7天,病情严重者,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做甲流排查;

3、要求回家观察或治疗的学生,每日主动向班主任汇报身体健康及体温情况;

4要求经医院或区县疾病防控中心检测“甲流呈阳性”的学生及家长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及班主任报告否则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和法律后果,由学生及家长承担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1763286

学生处电话:81763287

5、在家自我观察或治疗的学生,应严守医嘱,注意休息,不要外出走亲访友或逛街、游玩;

6、凡医院确诊为甲流的学生,应在身体完全康复后,持相关医院证明或甲流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校;返校前应与班主任联系,返校后,将相关证明交由学校医务室验证,并经体温检查正常后方可复学;

7、对周日因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家长应提前向系部值班室或班主任请假,并告知具体病因。

财金系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81763045;商贸系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81763309

旅服系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89752667;信艺系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89754034

基础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81763290;大专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89752991

四、接种“甲型H1N1流行病毒裂解疫苗”的要求

根据市教委、市卫生局的有关安排,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为全市中小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行病毒裂解疫苗”,要求学生和家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为学生接种疫苗。现将《北京市甲型H1N1流行病毒裂解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发放给您,请仔细阅读后,签署意见,务必于本周日让学生带回学校,学校将请昌平区卫生局有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接种疫苗。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北京市商业学校

2009年10月30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晓学校关于做好甲流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与学校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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