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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报道】邢晖、史晓鹤、雷忠良、李永生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8-01-27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报道 点击量: 图片作者: 图片数:

深化产教融合笔谈会(三)

协同实现深化产教融合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职教研究中心主任邢晖

对职业教育来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以后,特别是十九大会议报告以来,规格最高、分量最重、很振奋人心的一个重要文件,也是40多年来在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主题下,最有高度、宽度和深度的一个文件。

一、如何理解产教融合的“深化”含义——几个转变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在以前与此相关的概念和说法不少,这一次是“深化产教融合”的提法。所谓深化,显然表明了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具有一个历史演变和动态进展进步的过程,至少反映出也能被证明几十年在实践、在理论、在政策等不同维度的产教结合或校企合作之路,呈现出逐渐地由表及里、由窄到宽、由下而上、由浅入深的发展轨迹。即产教互动关系发生着如下变化:从单方面偏重教育走向产业和教育双向相互依赖;从单一强调人才培养模式走向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才开发双重功能;从基层探索为主走向高层引领与基层实践并重的国家制度;从职业教育延伸到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整个教育体系;从一种办学理念和教育制度拓展到国家人才开发和教育整体改革的制度安排;从“供给—需求”单项链条转向“供给—需求—供给”闭环运行;从比较松散合作转向更加紧密融合;从突出形式和方法走向重视内容和效果;从要素间若即若离走向多要素良性互动。

“深化”实质上意味着改革和创新,《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30项内容措施,本身就是改革和创新的产物,值得认真学习领会和有效贯彻落实。

二、如何深化产教融合——协同实现

通过学习文件,一个重要体会和思考是:唯有协同,才能使产教融合深化和致远。

1.提出了“四链联动”的协同战略格局

“四链”是指: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这“四个链”环环相扣,相互支撑。实体经济和产业是核心,科技开发和创新是动力,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是关键,培养人才的教育是基石。教育先行,人才优先。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与经济、与创新、与就业、与高素质专门化人才培养,关系最为密切,也是深化产教融合在教育上的重点。《意见》明确提出:“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强调四个方面要同步规划,对产教融合的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都要统筹和同步考虑。一改过去“几张皮”“不搭界”“见物不见人”“适销不对路”的弊端,四链协同,构成了深化产教融合的宏观和战略性格局。

2.勾画了“四位一体”的协同体系架构

《意见》提出了“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和“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原则,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文件首次明确了“四位一体”的深化产教融合的体系框架:一是政府要统筹同步规划,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二是企业是重要主体,提出了“引企入教”改革的系列举措;三是人才培养改革为突出主线,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质量;四是行业和社会组织发挥供需对接作用,促进中介组织和服务型企业催化。四管齐下,构建一揽子相互一致的协同政策体系,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体系。

3.建立了“四维度”的协同实现机制

与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和政府“放管服”改革相一致,产教融合既要厘清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和市场的边界,形成良好的生态,同时也要相互融入,相互协同与配合。《意见》重点构建四个维度协同推进机制:一是学校侧改革。实施产教融合工程,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配套改革,加强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等,引导各类学校建立对接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企业侧改革。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发挥骨干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加强财税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鼓励企业投资产教融合。三是社会相关组织侧改革。强化行业协调,规范市场服务,打造信息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价,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四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侧改革,避免行政命令式的“拉郎配”,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侧重加强企业行为信用约束,打造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落实财税用地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支持有条件地区、行业和企业先行先试,完善评价引导,推进以评促建。这四个方面多力向心,必成大业。

4.明确了多部门的协同落地任务

《意见》重视组织实施,以附件的形式,提出六大项工作任务和26个具体内容,涉及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两个层次、多个部门,诸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国资、国土资源、税务、工商联、总工会、行业协会等多个部门,表明深化产教融合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要明确分工,更要加强工作协调和协同,上下联动,左右衔接,从而有效推进工作落实、落细。

当然,《意见》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对“产教融合”的概念缺乏准确定义;文件只是国务院政策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次;有些规定与其他相关法规文件还缺乏衔接一致;有些措施还是难以落地,需要细化。

乘势而上 顺势而为

写好职教创新发展奋进之笔

北京市商业学校党委书记 史晓鹤

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这个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对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极大激发了行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提振了职教战线的信心,彰显了职教的价值。这个文件突出的特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了有力支撑。

文件描绘了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的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文件亮点纷呈,激励人心,感受颇多,主要有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乘势而上,顺势而为

1.在强化行业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上大做文章

经过多年的校企合作实践,行业企业充分认识到了“产教融合”的价值和意义,虽然在实践中出现过政策的波动等情况,但面向未来的发展,“深化产教融合”已成为高度共识。

建议有关研究机构,联合行业企业的研究力量,吸收有社会责任感、重视职教的企业家参与,建立新型的“智库联盟”,举办“深化产教融合”高峰论坛,集聚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各方力量,研究文件如何更好地落地生根。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当前深化职教综合改革结合起来,调动各方积极性,乘势而上。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教、高教,优化服务环境,鼓励探索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可以采用试点先行的方法,逐步积累经验再推开。

2.职教战线同仁要善于顺势而为

借十九大东风,借文件出台的东风,主动出击,在“引企入教”、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等方面寻求突破。支持引导企业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联合企业设立产业学院、创新基地、名家工作室、实践基地等。推动企校一体办学,使职教与行业企业互相服务,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职教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优化资源布局,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与产业联动发展。

二、协同联动,动态统筹

十九大召开前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视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文件,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体系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每一份文件,都有诸多利好政策出台。面对十九大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机遇,职教战线同仁,需要在国家发展战略中,深入研究职教发展的新战略、新定位和新举措,在谋全局中谋一隅。

一是加大政、产、学、研、训联动模式研究,用更开放的眼光、更高的站位,深入研究政府宏观规划、产业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职教阶段性特征。特别是要加大所属区域、所属行业发展的研究,形成主动研究需求、前移研判、动态统筹的机制。

二是在重点任务实施中抢抓先机。这份文件,特点之一是发改委牵头,多部委参与。职教战线在此番任务分工中,要主动出击、抢抓先机,特别是要抓住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力量,与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与优秀企业建立系统合作战略,在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中,在强化企业主体作用中,在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中,在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中,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中,形成有利于职教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更优质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勇敢创新,扎实实践

在良好的改革背景下,职教战线应进一步在实践创新上积极作为,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上做出积极贡献,建议:

一是围绕当前需求热点、难点,主动担当,大胆实践。如推进职普融通,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可以建成中小学职业体验基地;有条件的企业面向中小学开放,组织“大国工匠进校园”“企业家进校园”“劳模进校园”活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评估、认定、挂牌,给予财政支持,使优质职业院校、优质企业成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

二是支持改革创新实验。针对当前各地优质幼儿园学位短缺、优质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现状,可以主推院园一体的创新实验(职业院校和幼儿园一体化办学);优秀企业(具备条件的大国企可以优先实验)和学校共同举办工程师学院,联合培养短缺人才,将企业优秀技师力量更充分投入到人才培养中。

三是支持职成教一体化发展,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针对社区、行业、企业的培训服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作为教师实践基地。政府统筹协调,让职教和企业资源融通共享,互利共赢。

四是在服务国家战略上,主动担当。各级政府在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示范高职、示范中职的作用,在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区域协同、乡村振兴等战略中,让职教做出更大贡献。

总之,《意见》的出台,给行业、企业和学校带来了新的机遇,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要把文件学习好、转化好。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中做出积极贡献。

产教一体 寓学于工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雷忠良

基于特殊的行业背景,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建校40多年来,始终紧紧融入铁路而办学,长期遵循“产教一体,寓学于工”的办学理念,坚持“创新每一天”的校训,学院的改革、创新和发展的每一步都得益于校企合作,对产教深度融合孜孜以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阐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策略和实施理念、途径。该文件的出台,对于推进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中实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促进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与产业更有效的结合,服务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学习《意见》的若干感想

一是《意见》是引领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多元主体、多元整合、多元发力的重要部署。《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这点指明了产教融合培养人才的重大“瓶颈”。高职院校的创新发展充分证明,仅仅依靠政府和院校不能完成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不能完成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就在于在校企合作基础上,实现产教融合的深度发展,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在党的十九大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精神的指引下,《意见》鲜明提出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第11条明确提出:“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示范带头作用”,这是《意见》重大导向的充分体现,也是政策亮点。

二是《意见》是引领高校,特别是应用型和职业院校的治理结构优化的重大举措。当前,中国大学内部的治理非常成熟,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和优势,但一定程度上,我国的应用型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有明显的不完善之处,重要的方面是未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外部治理结构,未建立起与行业、企业及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协同育人、协同研发创新的构架体系。《意见》在“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的基础上,特别提出行业组织和社会机构在构建协同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些介于企业和学校之间的组织和机构,大致有两大类:一类是能为职业培训和教育教学服务、创新创业、应用技术课程等提供协同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或行业企业。《意见》明确“推动高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另一类组织则是行业组织和行业性的中介组织。《意见》提出要发展产教融合中介组织和服务型企业,促进校企紧密联结,并提出“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连同企业是重要主体,再协同这些组织和机构,就构成了多元治理的应用型高职院校完整的多元治理结构,《意见》的出台将大大加快应用型高职院校治理的结构优化和完善。

三是《意见》是人才开发服务支撑和贯彻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人才产品供给是供给侧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关键组成部分。高校如何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和支撑,毫无疑问是人才供给的高端化、品质化和现代化。实现产教深度融合是高职院校的人才开发、服务支撑和贯彻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唯一选择。

二、制约产教融合的瓶颈分析

制约产教融合的主要问题需从政府、学校、产业及社会组织多层面分析。在政府层面,产教融合的刚性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稳定保障的产教融合运行的资金、经费支持机制有待完善;政府主导的产教融合信息网络体系需加快建立;在学校和企业层面,职业院校总体上发展时间不长,积淀还不够,人才培养质量需持续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需通过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特别要通过校企协同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队伍和综合性、生产性实训实习基地;学校和企业不同的功能定位,校企合作不稳定、融合渠道不贯通、合作不稳定、合作形式较单一;服务支撑产教融合的社会服务组织还不成熟,高水平的中介组织和机构数量不多,产教融合的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尚未有效建立等。

三、贯彻《意见》的几点思考

产教融合的本质是一体化育人,即生产和教育培训目标结合、过程结合、管理结合、利益结合,是校企合作育人的升级,是育人工作从单主体、双主体向多主体转型的过程,需要协同育人各方思想、认识和理念的统一,构成利益共同体。

一是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按《意见》精神,从职业教育功能、地位,建设国家现代经济体系中作用,产教融合税收减免、融资支持、土地使用、科技及人才培训收益等加快政府立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通过法律法规,既支持行业企业校企合作,更规范约束其尽快到位;建立政府层面的校企合作委员会,统筹教育和产业资源,大力引导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本区域内产教融合的信息服务系统,搭建校企合作信息网络平台;引导产教融合的社会服务组织发展,构建产教融合质量保证体系和标准;政府设立制度性的产教融合资金,稳定支持校企合作等。

二是抢抓机遇,实现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职业院校要在《意见》的指引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现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的新突破:通过提升职教集团功能,构建学院理事会、产教融合联盟等多种形式,组成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多元主体的办学新体制,大力探索推进目标结合、过程结合、管理结合和利益结合的办学共同体;在体制机制有效突破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建设,对专业设置、改造和优化、课程教材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双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实行全方位的改革和优化,使育人工作紧贴企业和岗位需要,科技研发紧盯技术进步升级,社会服务紧跟时代要求,实现精准对接、精准育人。

三是大力开展产教融合的理论研究。理论是思想的先导,是行动的指南。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人民幸福,首先靠的是理论武装。要通过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的系统结合,深刻阐述“人才+”的当今世界发展趋势和规律,深刻阐述职业教育是跨界教育,产教融合是推动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贯通的规律要求。

四是建立科学、高效的产教融合评估监督体系。以行业协会组织为主体,结合第三方社会中介组织,构建产教融合的监督评价机构,对产教融合的目标选择、利益协同、过程评价和协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协助政府建设产教融合的质量保证体系。

深刻认识《意见》基本要求  促进政策尽快落地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副院长 李永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义重大,是国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如何促进其尽快落地,有3个基本认识和3项政策建议。

3个基本认识:

一是《意见》体现了国家对深化产教融合的“急切性”要求。《意见》开篇指出,深化产教融合“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党的报告中“产教融合”的最早出现,到党十九大“产教融合”成为党和国家近年来促进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变革一脉相承的重要决策和反复强调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过去的4年里,国家级的文件就有8个反复提出“产教融合”问题,仅在20173个月内,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就3次明确推进产教融合政策。

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千头万绪,但深化产教融合被国家摆在特别突出的战略地位并反复强调。这一方面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政策,另一方面,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个政策的落实效果还不甚理想,表明了国家促进产教融合发展的急切性和紧迫感。

二是《意见》体现了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历史统一性”要求。历史上,我国很多职业学校,最初都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办起来。在当时情况下,行业或企业为了培养自己需要的人才建立学校,学校干部、学校资金、教师来源、学生实习和就业都由行业及其主管部门直接负责,产教融合自然,血缘关系密切。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突飞猛进,与基础教育(普通教育)比翼双飞。

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职业院校全部归教育部门统管,各部门、各行业交出自己的学校,不再举办教育。虽然教学管理严谨了、课堂教学规范了,但学校与企业原来的联系逐渐少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脱节。职业教育走过了一段“弯路”。所以,《意见》提出要“用10年左右时间,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可以说,《意见》是对过去一段时期职业教育发展中产教分离的矫枉过正,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次升腾。

三是《意见》体现了对产教融合主体责任的“明确性”要求。长期以来,校企合作主要是学校为专业建设或学生就业而主动接触企业的。教育部门也出台了大量文件,做了大量艰苦工作。然而,“学校热、企业冷”说明产教融合不只是教育制度问题, 也是经济制度、产业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问题。

事实上,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教育类型。作为国家各政策制订的主管部门应该协同联动,主动作为,而不能依靠教育部门一家奋战。所以,《意见》提出“建立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分工负责、明确责任意义重大。

各部门主体责任真正明确并落实,相当不易。例如,有企业申请举办股份制职业院校,就是审批不了:地方政府规划部门没有制度配套,搁浅;学校国有资产会不会流失,存疑;干部教师身份留问题,人事部门没有政策,暂停……可以看出,落实政策,没有各部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深化改革是不可能的。

落实《意见》不能敲锣打鼓提得多、较真碰硬做得少。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尽锐出战、精准施策才是为政者之道。

3项政策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产教融合的基本原理和实践路径的理论研究。当前,关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本质内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尚不深入,加快破解制约产教融合的瓶颈问题,将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需要系统分析产教融合存在问题的性质与特征,厘清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需要一套完整理论予以回答。解决产教融合中的复杂障碍,关键是充分调动企业和行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核心是政府各主管部门真抓实干,深化放、管、服改革,让政策加快落地,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更需要深入的理论引领。

二是尽快出台《意见》的实施细则。《意见》对产教融合做了全局性、战略性规划。大多是方向性、概念性的要求表达,如“支持……加强……引导……强化……推进……”等,缺乏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任务。各地区,特别是各部门要尽快出台《意见》实施细则,抓紧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形成时间表、线路图,同时下大力气修改各部门之间不配套、相互掣肘的管理政策。

三是尽快出台落实《意见》的监督、考核和问责的配套办法。在《意见》的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组织实施中没有考核标准,也没有不落实、不完成的问责要求,落实效果会大打折扣。要尽快出台落实《意见》的监督、考核和问责的配套办法,同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使出台的政策与巡视巡查的要求保持一致。

来源 |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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