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无本市正式户籍,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报考,并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和录取。
一、申请条件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初中3年连续学籍(学籍认定时间: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社保认定时间: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不含补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5、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已满3年。
二、申请说明
1、以上5个条件全部符合后方可申请。
2、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中职类学校都要在网上进行“随迁子女”申请填报操作。
3、“本市户籍”考生和“非本市户籍且不符合随迁子女申请条件”的考生不能申请。
三、时间安排
1、3月8日8:30至3月9日17:00,随迁子女考生网上提出升学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考生和监护人都需在学校下发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3月28日至3月29日通过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持学校下发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3、3月31日学校下发随迁子女审核结果通知单,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和录取。
四、申请升学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其他要求升学的京籍考生一样,均须参加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并纳入学校计划内招生(普通中专、3+2中高职衔接)。
五、随迁子女报考商校办法
1、可参加学校提前招生,按规定时间于7月上旬,携带中考准考证、成绩单、体检表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参加提前招生测试、录取;
2、凡参加提前招生或以商校为唯一志愿、高中后唯一志愿,且考分在380分以上者,报到后可获得学校助学金1000元。凡参加提前招生报到后可获得学校助学金500元。
六、在校生待遇
中考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报到后,按规定与京籍考生同样享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及农户学生免学费,最高不超2800元;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500元,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学年1800元。优秀学生可获得政府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