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单位机构设置
中共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党校成立于1977年,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事业法人单位,由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举办。内设党员干部培训部、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处、财务管理部、服务保障部等处室。
(2)单位职责
为在职党员干部提供高等教育与培训,经济管理学、经济贸易学、财务会计、计算机与现代管理,法律等高等学历教育,党员干部相关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党校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数3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66.43万元,比上年减少75.74万元,下降4.9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66.43万元,比上年减少74.63万元,下降4.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4.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22.7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83.36万元,下降5.53%,其中:基本支出1422.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6%;项目支出0.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4.36万元,比上年减少75.88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压缩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0.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420.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20.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75万元,减少2.3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1420.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75万元,减少2.3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压缩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20.1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46万元减少5.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46万元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按要求压缩经费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零星日常接待。公务接待53批次,公务接待307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万元减少4.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 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7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00万元减少4.26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按要求压缩经费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2台,37.71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共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党校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为26.25万元,内容为发放新进员工工资,由于2020年没有新进员工,该项目未支出,按照市财政要求,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收回。 无绩效自评表。